在公务员考试中,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则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职位,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和残疾人职位,若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具体到某些地区或部门的核减和取消情况如下:
青岛市
青岛市公安局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招录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青岛市公安局机关特警职位B,招录计划2名,无人报名缴费,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职位A,招录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淄博市
桓台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职位,招录计划1名,报名缴费0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博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招录计划1名,报名缴费2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高青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招录计划2名,报名缴费5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核减1个招录计划。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C,招录计划1名,报名缴费2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泰安市
中共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安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及所属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B,招录计划2名,3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
岱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招录计划3名,8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
岱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C,招录计划2名,5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
肥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B,招录计划2名,4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
东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C,招录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招录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招录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张家口市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职位,计划遴选5人,报名审核通过2人,遴选计划取消。
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参公)职位,计划遴选1人,报名审核通过4人,遴选计划取消。
山东省
多个法院和检察院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
盐城市
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予以核减招录计划或取消招录职位。
光山县
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需核减、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以上信息表明,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一定比例,相关职位将被核减或取消。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