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一般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而专业科目则根据报考的职位有所不同。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常识判断、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数量关系等能力。
《申论》: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分为省市综合管理、县乡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三类,其中公安机关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行政执法类试卷。
专业科目
对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除了公共科目外,还需加试一门公安专业课考试。专业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三个方面。职业素养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知水平;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基本能力则考察在执法勤务活动中的观察、判断、分析、沟通协调和应对处置能力。
建议: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应重点准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尤其是专业科目,以确保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其他职位的考生则主要准备公共科目的考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