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官的权利主要包括:
教学自由权:
教官有权决定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方式。
学生管理与指导:
教官负责监督和指导学生的学习及实践活动。
参与学术研究与交流:
教官可以参与学术研究,提升教学水平和学术素养。
学校管理与决策:
教官有权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推动学校发展。
职业发展与培训:
教官享有参加培训、晋升等职业发展机会,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福利。
绩效工资与奖金:
教官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可能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
参与管理方组织的活动:
教官有权参加管理方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维护学生权益:
教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需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教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学术诚信:
教官有责任维护学术诚信,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当性。
请注意,这些权利和义务可能因学校政策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