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大学老师的职业操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敬业爱岗: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勤奋工作,专心从教。
关爱学生:
对学生真心关爱,严格要求,公正对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以德为先,严慈相济,教学相长。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在教学工作中,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并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
求真务实: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真理,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并热心公益,服务大众。同时,不得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为人师表:
以身作则,做出良好的表率。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这些职业操守旨在确保大学教师能够在教育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