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业的设立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步骤:
基本原则
符合社会人才需求原则:
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平衡学校资源与社会需求、招生数量与培养质量等关系。
符合学校整体发展定位原则:
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相匹配,体现学校特色和学科优势,优化专业结构。
符合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导向原则:
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对特定专业如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进行严格控制。
符合专业相互支撑原则:
构建专业间相互支撑体系,避免设置孤立专业。
符合控制总量、精办专业原则:
控制专业总量,确保每个专业都能达到高标准。
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专业设置应与学校整体规划相符合,形成有特色的专业体系。
人才需求论证:
提供详实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师资队伍:
拥有合理的师资结构,能完成培养方案所需的教学任务。
设置步骤
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划分:
根据学科发展,将学科分为不同的门类和大类。
二级学科设置:
在一级学科下设置若干二级学科,这些是授予学位的具体专业方向。
专业申报与审批:
高校根据社会需求、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新增专业,经过审批后方可设立。
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
普通高等学校在特定时间内集中进行专业设置的备案或审批申请。
注意事项
高校在设置专业时,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新兴产业和民生急需领域。
对就业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高校应谨慎增设或及时调整。
艺术类专业设置应从严控制,并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
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确保专业名称科学规范,具有发展性。
以上是大学专业设立的基本框架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