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公务员考试的规定主要涉及《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相关条款。以下是具体规定:
组织作弊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
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组织作弊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组织作弊的规定处罚。
替考行为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建议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