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理方式:
携带违禁物品
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或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将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迟到早退
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或离场的,也将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故意损坏考试材料
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请确保遵守考试规则,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