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农业职业大学的录取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组织下,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如果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则看是否同意调剂,同意调剂则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
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
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外语语种:
学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各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
身体健康状况:
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
入学手续:
被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院学籍管理部门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这些原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所有考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被录取到创意农业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