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纪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诚信考试
考生必须保持诚信,不得有作弊、抄袭、泄题、串通作弊等行为。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如手机、通讯工具、计算器、书籍、笔记等。
遵守考场规则
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缺考。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干扰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谈话、喧哗、妨碍他人。
保密要求
考生必须保密考试内容,不得泄露或传播考试题目、答案等信息。
其他纪律要求
考生应认真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不得干扰、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
考生不得组织、参与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或支持、放任他人从事此类行为。
入场规定
考生通常需提前30分钟至1小时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期间的行为
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考生应合理安排作答时间,可自备无通信、存储、计算等功能的手表。
责任与监督
各级组织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这些纪律条件旨在确保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正常秩序。考生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以免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