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调取档案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调档
向原单位提出调档申请,说明调档原因和目的。
提供调入单位的录用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单位审核
原单位收到申请后,审核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转出档案
审核通过后,原单位将档案打包封存并移交给公务员或邮寄到调入单位。
转入档案
调入单位收到档案后,进行再次审核和整理,确保符合录用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不同情况,如档案存放位置、档案材料完整性等,具体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档案在公共就业中心,单位可以直接出具介绍信进行政审,或者选择调档进行政审。
此外,如果是应届生考公,学校可能会在毕业时直接将档案发往报考单位的公务员主考部门。
请注意,档案不允许由个人保管,必须存放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