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大学的校长级别通常为 副厅局级。这一级别适用于所有公办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的校长及党委书记。具体来说,高职院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级别是副厅级领导干部,而作为高职院校的副职,无论是常务副校长还是普通副校长,一般只是正县级领导干部。此外,对于公办民助性质的独立学院,校长的级别一般也是副厅级。
因此,职业大学的校长级别为副厅局级,这一级别与一般地级市的副市长相当。在行政级别上,公立高校的行政级别一般分为三级:副厅级、正厅级、副部级,其中副厅级高校一般是专科类高校。
综上所述,职业大学的校长级别为副厅局级,这一级别体现了其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