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公务员考试的计分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 30%。
其他特殊职位:如外语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成绩 × 25% + 申论成绩 × 25%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50%。
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通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录用。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全体面试考生在该项面试科目上所得的平均分数。
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40%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 20%。
合格分数线
各省份会划定不同的合格分数线,考生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加分政策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门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项不累加,以加分值为准)。
建议考生详细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计分政策和合格分数线,以便更好地准备和应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