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考试的计分方式如下:
笔试总成绩
对于大多数职位,笔试总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申论两部分组成。行测满分为100分,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总成绩由行测、申论以及公安专业科目成绩组成。行测和申论的满分依然是100分,但公安专业科目成绩的满分也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
综合考试成绩 = 笔试总成绩 ÷ 2 × 40% + 面试成绩 × 60%
```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公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依据当年的招录公告而定。
成绩保留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合格线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发布的公告,具体计算方式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招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