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异常处理流程如下:
联系考试机构
考生在遇到考试异常情况时,首先应该立即联系考试机构,向考试机构反映情况,并要求得到专业的处理建议。
保留证据
考生应当尽可能地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考试现场的照片、视频、录音等,以便日后维权。
申请复查
如果考生认为考试成绩存在异常,可以向考试机构申请复查,要求重新评卷或重新考试等。
申请申诉
如果考生对考试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申诉,要求重新处理。
维权
如果考生认为考试机构的处理结果不公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报告监考老师
遇到异常情况时,首先报告监考老师,老师会记录情况并报告主考官。主考官根据情况作出处理,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
异常试卷处理
阅卷工作中发现异常试卷时,应及时报告阅卷专家小组负责人,由阅卷专家小组进行甄别。甄别结果需形成正式文字材料,报阅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和处理。
损坏试卷或答题卡
如果不小心损坏了试卷或答题卡,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后,调换考场的备用试卷或备用答题卡。考生拿到调换后的试卷和答题卡后,应按最初的要求填写姓名、考号,并认真核对以防漏填、错填或错写漏写。
提交申诉
对公务员考试的成绩有异议时,可以在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上提交申诉。在申诉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异议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申诉
如果国家公务员局的处理结果不公正或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所在地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书中,需要详细说明异议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查试卷
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成绩复核申请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并对成绩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将发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
以上流程供考生参考,具体操作时请遵循当地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