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购买设施的负责部门主要有以下几种:
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由学校成立,负责具体招标工作,并接受校招标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成立设备购置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及分管业务的副处长担任,成员包括采购科、设备科、资产科、综合科科长。办公室设在采购科。该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审核及论证,督促项目具体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
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物资采购,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代表参照招标细则执行。
这些部门和小组共同协作,确保大学购买设施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