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纪委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处理教职工违纪违规事件。
督促检查本校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学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监督检查
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对学校后勤、基建、资产等相关单位的招标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统筹全校教职工月考核、年考核等相关工作,并处理教职工考核结果异议申诉。
教育宣传
牵头组织学校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组织开展学校廉洁教育活动。
对学校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教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案件处理
受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销对涉案教职工的处分。
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
内部审计与监督
监督教职工离职审计工作。
监督学校内部巡察工作。
指导与协调
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
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协调和推进对党员和教职工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教育。
其他工作
做好来信来访以及信访举报等相关工作。
牵头组织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申诉,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统筹全校教职工月考核、年考核等相关工作,并处理教职工考核结果异议申诉。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承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这些职责体现了大学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这些工作,大学纪委旨在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党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