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可以享受的就业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就业见习补贴
领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政策内容:提供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
对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领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通常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领取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领取对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以帮助这些毕业生顺利求职。
一次性创业补贴
领取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内容:在公司运营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领取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提供就业见习补贴和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补贴,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以上补贴的具体标准和申领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毕业生关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