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务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申论两大科目。以下是具体的科目内容和考察重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常识判断: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申论
阅读理解能力:测查考生对给定材料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包括对材料的主要信息、细节、结构、主旨等的理解和分析。
分析判断能力:测查考生对材料中的问题、观点、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判断。
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查考生针对材料中的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进行论证的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测查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包括清晰、准确、流畅地表达思想、观点、意见等。
此外,对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建议考生根据以上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复习,特别是行测中的各专项和申论中的分析方法,以提高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