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体检(体测)
体检(体测)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体测)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考察内容全面,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过程中还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察还应同时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体检(体测)和考察结束后,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成绩、体检(体测)、考察结果等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和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成绩、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以上是江西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的主要步骤和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招录机关或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