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的转专业政策如下: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原专业成绩优良,无不良记录。
得到转入专业所在院系领导的同意。
得到转出专业所在院系的同意。
转专业的范围与条件
全日制本科生在第一学年后,各方面表现良好,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休学、保留学籍、已修课程成绩不及格、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转专业的程序
每学年4月下旬,由各学院确定接收的专业、人数和接收要求,上报学生处汇总。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到接收学院申请。
接收学院制定考核办法进行选拔,并将考核办法和拟选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公布结果。
学生处、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学籍管理
转专业手续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办理,未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转专业后降级学习,但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年限。
建议: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各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联系相关学院获取详细信息。
转专业的过程可能会比较竞争激烈,建议学生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