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籍要求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与心理素质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能力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禁止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回避关系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公正性和专业性,选拔出最合适的人才来担任公职。考生在报考时,应仔细对照这些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