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教育体系主要由两所学校组成:中央警察大学和台湾警察专科学校。
中央警察大学
培养目标:为台湾省培养内政部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国家安全局等机构的警察人才。
毕业生警阶:毕业后直接授予警正(警官),对应警阶为警监一级到警监二级。
部分职务:警政署副署长、直辖市警察局局长、中央警察大学副校长等。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
性质:公办学校。
前身:台湾省警察训练所,成立于1945年10月27日,1948年4月1日改制为台湾省警察学校。
教育层次:办理初级警察教育。
课程与培训:开设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交通管理、消防安全、海洋巡防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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