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转专业的相关细则如下:
转专业时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即2016年2月22日至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况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国防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去年已申请过转专业的学生、弘毅班、彭恒武班、天眷班、中法班、材料班原则上不允许自愿转出。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学生。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四年制、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七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2016年2月22日至25日,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出院(系)教学秘书。
2016年2月26日,转出院(系)审批。
2016年3月1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转出人数比例控制在30%的范围内。
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院(系)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以内。
选课和学籍异动
2016年3月14日至18日,转专业获批学生需按新转入的学科大类或专业重新选课。
2016年3月14日,申请转入经济学基地班、金融工程、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的学生需签署《承诺书》。
2016年3月14日至15日,学生需交原学生证、一寸照片及学籍卡片Ⅰ,以办理新学生证。
这些细则为学生提供了转专业的详细流程和条件,确保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建议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转专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