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 《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打字技能测试》则考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
此外,对于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除了公共科目外,还需进行专业科目(法律综合)的考试,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审判(检察)实务和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等。
天津法院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 《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打字技能测试》则考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
此外,对于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除了公共科目外,还需进行专业科目(法律综合)的考试,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审判(检察)实务和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等。
本文标题:天津法院公务员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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