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中,考生需遵守以下物品放置规定:
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考生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若已带入考场,需按监考人员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个人物品存放:
考生应将个人物品(如包、钥匙、纸巾等)放在指定的存放处,不得放在座位上或考场内其他非指定区域。存放处通常会有专人看管,以确保物品的安全。
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除身份证、准考证和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若带入考场,需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违规处理:
若考生违反上述规定,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且未按要求放置,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处理,即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
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物品,并仔细检查,确保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以免影响考试进程并受到不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