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的格式要求如下:
标题
标题应首行居中,不要添加“书名号”。
主送机关/称谓
在标题下面另起一行,顶格书写并添加“冒号”。
正文
每段首行需空两格。
开头:公文的开头一般写成一段。
主体:
当主体内容是单一要素时,最好分条撰写,标清序号。
当主体内容涉及要素较多时,每个要素内部要注意分条撰写,标清序号。
结尾:撰写结尾时,一般写成一段即可。
落款
发文机关/署名:正文下一行,靠右书写,与发文日期居中对齐。
发文日期:注意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书写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靠右书写,一般右空四格,落款中两个数字占一个空格。
特殊格式说明:
提纲:如果题干中要求写提纲,需要按照所考查文种的完整格式或分条列项完整要素进行书写。例如,讲话稿的提纲应包括标题、发文对象、开头、倡议、结尾、发文单位和发文日期。
贯彻执行题:贯彻执行题的完整格式包括标题、发文对象、正文和落款。标题需居中书写,内容上依据具体的文种拟定合适的标题。发文对象顶格书写,正文分为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其他注意事项:
卷面整洁干净:字迹要工整,尽量一笔一划书写,避免书写连笔字、繁体字和潦草字。每个字要尽量写在格子之内,避免字体忽大忽小,避免超过格子。尽量不要涂改太多,注意卷面“颜值”。
书写表达正确:不能出现语病,不能书写错别字,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规范书写。
以上是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的格式要求,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