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分值如下: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总共120道题,满分100分。
各个部分的分值分布如下:
言语理解与表达:40道题,每题0.6-0.8分,总分约24分。
数量关系:20道题,每题1分,总分20分。
判断推理:35道题,每题0.6-0.8分,总分约25.5-28分。
资料分析:20道题,每题1分,总分20分。
常识判断:25道题,每题0.8分,总分20分。
申论
总共150分钟,满分100分。
行测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专业科目
法律专业知识: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须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科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知识》,该科目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计入总成绩。
汉语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
建议:
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考生应注重积累实词和成语,提高解题速度。
数量关系部分,考生需要加强数学运算能力,尤其是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题。
判断推理部分,考生应多练习图形推理、定义判断和逻辑推理题。
资料分析部分,考生需要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注意时间分配。
对于专业科目,考生应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