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财政拨款收入: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这是高校从国家和地方政府获得的直接财政支持。
事业收入:
指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进一步细分为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养费、考试考务费等。科研事业收入则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等。这些收入来源较为多样,涵盖了高校从各种非政府渠道获得的资金支持。
上年结转:
指上一年度未使用的预算资金在本年度继续使用。
综上所述,大学预算收入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涵盖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等多个方面。这些收入来源共同构成了高校预算的总收入,并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