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违纪申诉的步骤如下: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如果你对原处理机关作出的违纪违规事实认定有异议,你可以首先向该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
对于试用期间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录用的报考者,可以依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提出申诉
如果你对原处理机关的复核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另外,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违纪行为被错误处理,也可以不经原处理机关的复核,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其他举报途径
除了上述内部申诉途径,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公务员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拨打国家公务员考试投诉电话。
拨打市长热线12345。
拨打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
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举报。
申诉时限
公务员提出申诉的一般时限是自知道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经受理申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期限。
申诉内容
申诉的内容应限于直接侵犯国家公务员个人与国家公务员身份有关的权利和利益的违法和不当行为。
申诉渠道
公务员可以向以下部门提出申诉:
原处理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
行政监察机关。
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建议你在进行申诉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申诉理由充分、合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诉,以提高申诉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