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公务员考试的比例情况如下:
笔试比例
一般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申论成绩各占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测、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行测和申论成绩各占5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行测、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
面试比例
一般职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开考比例
盟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职位:5:1。
街道办事处职位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旗县(市、区)职位:4:1。
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系统、戒毒系统、苏木乡镇和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3:1。
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监狱和戒毒系统医务职位以及面向特定群体的职位:2:1。
其他信息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面试入围比例为1:3。
公务员招警的开考比例:通常为1:3。
这些比例适用于不同的考试和岗位,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考生根据具体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了解详细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