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的隶属关系主要分为两大类:
中央部属高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
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直属高校。
办学经费通常由中央财政供给和保障。
包含“211工程”、“985工程”等国家重点大学。
例子: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
地方所属高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特别行政区等地方行政部门管理。
依靠地方财政供养。
包括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等。
办学层次和性质多样,如省部共建大学、省属重点大学、省属普通院校等。
例子:各省的医科大学、师范大学等。
此外,还有部省共建或省市共建的高校,这些高校在管理体制上结合了中央和地方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