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包含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
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包括归纳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对策题、应用文写作题和综合写作题。
建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常识判断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是考试的重点部分。
申论则更侧重于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特别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议考生针对这两门科目进行系统复习,重点掌握各部分题型的解题技巧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