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关于《宪法》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本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的法律特征包括:内容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程序上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本质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影响乃至决定宪法的具体内容。
宪法的基本原则
西方国家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区别于西方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和联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内容上:宪法规定根本性、原则性问题,普通法律具体事项的阐述。
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涉及方面:宪法综合性强,涉及政治经济、科教文卫、国家社会公民,普通法律比较单一。
规范方面:宪法具有纲领性,规范现实和目标要求,普通法律规范现实。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联系:
宪法具有法的特征,但不具有可诉性。
宪法是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和(错误说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包括《共同纲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等。
宪法的分类
表现形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修改程序: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制定机关: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法律相关职权:修改法律、制定基本法律、宪法监督。
人事任免权:口诀“三席三高三决定”。
重大事项决定权。
宪法的结构
宪法通常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章节。
这些考点是公务员考试中关于《宪法》的主要内容,建议考生结合相关教材和练习题进行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