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更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
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更名申请。
提供相关材料,如更名报告、学校章程、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审批与评估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组织专家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等方面进行评估。
公示与反馈
评估合格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拟更名名单公示。
收集公众意见。
上报教育部
公示无异议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材料上报教育部。
教育部审核
教育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公布结果
审核通过后,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更名,并对外公布。
办理变更手续
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办理相关法人登记、印章更换、文件档案变更等手续。
公告更名
学校向社会公告更名信息,包括新校名、更名日期等。
整个流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核和公示,以确保更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