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确定面试人选的过程如下:
确定面试人选的比例
通常情况下,面试人选是按照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确定的。例如,按照3:1的比例,即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作为面试人选。
对于某些特殊职位,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可能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官方会划定一个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这个分数线的考生才具备进入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需要按照招录机关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名登记表等。
体能测评
对于某些职位,如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等,考生还需要进行体能测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的公布
面试名单一般分为首批面试名单和调剂后的面试名单。首批面试名单在成绩公布后直接公布,而调剂面试名单则是在调剂完成后公布。
递补机制
如果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的比例,招录机关会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可能进行递补。
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可以是电子邮件或传真。
通过以上步骤,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人选得以确定,并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建议考生密切关注招录机关的官方公告,确保按时完成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