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退学费的规定通常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及学校政策来确定,以下是几个主要情况:
注册前休学者:
免缴费。
注册后上课前退学者:
学费退还2/3,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他费用全部退还。
上课后未逾学期三分之一退学者:
学费和杂费(含实习实验费)退还2/3。
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一未逾学期三分之二退学者:
学费和杂费(含实习实验费)退还1/3。
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二退学者:
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按学年退费:
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学校按照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学费。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退学批准的全额退还,开学一个月内退学的退还90%,开学两个月内退学的退还80%,依此类推。
特殊情况下:
如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被劝退或开除学籍,则不退还学费。
教育部规定:
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具体退款比例和条件请参照您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学校的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