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讲座终结性考试

育儿课堂 · 2024-12-27 14:03:53

2. C.公务员职位类别

3. A.国务院

4. C.等级与工龄

5. B.九十日和三十日

6. B.本科以上学历

7. C.对公务员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8. 错误

9. 错误

10. 是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里是一些关于公务员制度的知识点,这些信息可能对您准备终结性考试有所帮助: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是“德才兼备”。

2.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3. 如果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国务院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4.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等级与工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5. 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被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记功。

6. 申诉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复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7. 对公务员的奖励应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8.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9.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取代了之前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0. 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是公务员违反纪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具体考试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最新的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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