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身份证明
身份证
户口簿
学籍证明
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考生当前的学籍状态及预计毕业时间。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工作经历证明
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获奖证明
在各类竞赛中获得过奖项的考生:相应的获奖证明。
社会实践证明
有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的考生:相应的证明材料。
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人员: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生: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报名登记表。
特定计划参与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评定机构出具的专业资格证明或组考机构出具的成绩单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未缴纳社保证明(针对未缴纳社保的考生)。
档案存档证明:档案存放处出具的证明。
未就业证明: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保障机构出具的证明。
家庭成员无犯罪证明:由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出具。
建议考生提前准备上述材料,并根据具体报考岗位的要求,确认所需材料的详细内容和格式要求,以确保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的报名和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