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构成
笔试总成绩占40%:包括行测、申论以及专业科目(如果适用)的成绩。
面试成绩占60%:面试采用百分制。
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60%。
笔试科目与成绩折算
笔试两科: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2) × 40% + 面试成绩 × 60%。
笔试三科: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2.5) × 40% + 面试成绩 × 60%。
特殊说明
对于笔试总分为200分的科目,需要将笔试成绩除以2换算成百分制。
对于笔试总分为250分的科目,需要将笔试成绩除以2.5换算成百分制。
成绩排序与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等,有单独的合格分数线。
请根据最新的招考公告确认具体比例和计算细节,因为这些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