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 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而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具体科目内容如下: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数量关系: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判断、推理、运算等。
判断推理: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和文字材料的理解。
常识应用:测查考生的社会认知能力和运用工作生活中各类常识理解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资料分析:测查考生对文字、图形、表格等各种形式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申论》
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科目笔试
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可能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及运用等。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准备这些科目,特别是专业科目,以便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