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大学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学历与资历要求 助教: 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讲师
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
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技工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身心健康,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任现职期间参加企业实践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其他要求
-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教师每年应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
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这些条件为职业大学教师职称评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报相应职称,并通过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要求来获得职称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