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名和考试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范围和条件,具体如下:
报名范围
师市及以下机关: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如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特定地区和单位:如南疆师市机关、驻乌师市机关、其他师市机关等。
报名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工作经验: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40周岁以下。
专业条件:符合拟报职位的专业要求。
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禁止情形
开除党籍:无论何种原因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开除公职:因违法违规被辞退的公务人员,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刑事处罚: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个体,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严重作弊行为:在重要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并记录在案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报名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