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一般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面试规则
面试一般由7-10个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政治要求。
录取程序
录用公务员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或者备案的程序进行。
其他规定
招录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这些规则确保了公务员录取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同时也体现了对考生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综合考量。建议考生认真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以充分展示自己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