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对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哲学类:
包括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应用伦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等。
经济学类:
涵盖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网络经济学等。
财政学类:
包括财政学、税收学、税务、国际税收等。
金融学类:
涉及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审计等。
经济与贸易类:
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发展合作等。
法学类:
涵盖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纪检等。
其他类别:
还包括文秘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档案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行政管理类、社会工作类、科技类、农业类、医疗卫生类、文化艺术类、外语类等。
考生在选择公务员岗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对照上述专业目录,选择相对应的职位进行报考。如果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需要征询招录机关同意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