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廉政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纪委办公室职责
负责纪委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会议和活动。
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
对学校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教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
线索管理、统计分析、分办等工作。
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遵守纪律情况,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问责建议。
建立和管理干部廉政档案。
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承办申诉案件。
执纪审查处职责
根据管理权限处置问题线索,承办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立案审查。
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
学院纪检委员职责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调查党风党纪状况。
负责纪委一般性文件起草和文档工作。
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核。
调查、审理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复查、复议的案件。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接待办理来信来访。
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纪检监督信息工作。
参与对学校重大决策、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学校监察处:监督学校内部各项工作,发现和查处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学校审计处: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防止财务上的不正之举。
学校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学校领导和党组织职责
校党委书记、校长:对全校党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其他职责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严守党的纪律规矩。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做严以用权的“带头人”。
坚守廉政底线,自觉做廉洁自律的“干净人”。
以上职责涵盖了从日常运转、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到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确保学校廉政建设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