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文格式考试要求如下:
标题
标题应当准确、简明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体现出公文的发文机关或事由。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排列。
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应顶格书写,后加冒号。
主送机关应列出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并根据机关层级高低进行排序。
正文
正文应分条列项,条理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
正文内容应根据公文类型进行具体阐述,如报告类公文应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和建议等部分。
落款
落款应包括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和署名。
署名应为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以示责任归属。
日期
日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为“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
日期一般写在落款之下,右空二字编排。
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应根据涉密程度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其他格式要求
公文格式应遵循一定的规范性,如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正文结构层次序数用“一、”“(一)”“1.”“(1)”等表示。
公文中的数字、年份、序号等应使用规范的格式,如阿拉伯数字、六角括号等。
行文方向
不同文种适用于不同的行文方向,如通知一般用于机关之间的流转,报告可用于向上级汇报,倡议书则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起倡议等。
其他要素
根据公文的具体需要,可能还需要包括附件、附件说明、签发人等其他要素。
以上是公务员公文格式考试的基本要求,考生应熟练掌握各类公文的格式规范,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准确、规范地完成公文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