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安公务员考试科目一般包括以下几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这是公安公务员考试的基础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
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
申论是公安公务员考试的另一重要科目,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对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考试通常包括小题和大作文两部分,小题考察考生对特定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大作文则要求考生围绕某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公安专业知识》
这是公安公务员考试的专业科目,考察考生对公安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职业素养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基础知识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能力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此外,对于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可能还需要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
建议考生根据具体职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准备和复习相关科目,以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