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谋职业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2025届毕业生,共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47.74万元,涉及低保家庭、残疾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为: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
残疾学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
零就业家庭学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学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
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一次性给予800元。
毕业学年一次性发放完成。
创业实体补助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且可以申请1万元的创业实体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学生。
补贴金额:5万、10万、20万。
申请条件:社保缴纳在公司满6个月。
申请流程:大创企业备案 → 提交申请材料 → 初审 → 走访 → 答辩 → 公示 → 政策享受。
房租补贴
补贴对象:为杭州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金额:最高为10万,分3年发放。第一年最高4万元,第二、三年分别最高3万元。
申请条件:企业需要实际经营满12个月。
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还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实际缴费额的40%给予补贴。
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还有求职补贴,每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
这些补助措施旨在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减轻其经济压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建议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积极申请相关补助,以便更好地实现自我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