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成分法主要涉及 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以及它们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分配。具体构成如下:
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 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照行测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
[
text{笔试总成绩} = frac{text{行测成绩} + text{申论成绩}}{2}
]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为40%,计算公式为:
[
text{面试总成绩} = text{面试成绩} times 40%
]
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总成绩是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
[
text{总成绩} = text{笔试总成绩} times 60% + text{面试总成绩}
]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用人单位人员及有关专家构成。
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或9人组成,组长为主考官。
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官要占相应多数,具体比例根据省份和职位要求有所不同。
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等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这些信息综合起来,为考生提供了关于公务员考试分数构成和面试考官组成的详细说明,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考试要求和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