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公务员考试视力信息时,需要参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填写裸眼视力
裸眼视力是指未佩戴任何眼镜或隐形眼镜时的实际视力。
如果不近视,一般填5.0。
如果近视,则参照新旧视力对照表中对应的视力数值填写。
填写矫正视力
矫正视力是指佩戴眼镜后测得的视力。
一般以5.0为标准视力,如果矫正视力低于5.0,则填写实际矫正后的视力数值。
参考体检标准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小数视力0.8)。
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真实准确填写
确保填写的视力信息真实准确,不要夸大或隐瞒。
示例
假设某考生近视300度,其视力情况应填写为:
裸眼视力:4.5
矫正视力:5.0
根据以上信息,考生在填写公务员考试视力信息时,应如实填写自己的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确保符合体检标准。